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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单位管理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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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单位管理委员会

(附设於师生中心管理委员会属下)

权责及组成:

主 席: 

由师生中心管理委员会主席委任

委 员: 

财务处代表一人 
物业管理处代表一人 
学生事务处代表一人 
中大教师协会代表一人 
中大职员协会代表一人 
学生代表三人,由中大学生会提名 
全日制研究生代表一人,由学生事务处处长推荐

秘书: 

由学生事务处处长委派

职责:

  1. 监察师生中心内各商业单位(膳堂及银行除外)之招标安排及其提供之服务
  2. 向师生中心管理委员会定期提交报告, 并履行由委员会所指定与师生中心有关之职责/职能

秘书处联络资料:

负责人:潘洁盈女士
电话:3943 7210
电邮:gladys@cuhk.edu.hk